
XX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高XX借款共计150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然而,在还款过程中,双方产生了分歧。XX公司上诉称高XX是职业放贷人,双方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应属无效合同,且已向高XX支付了高达一千多万元的利息,不应再支付相关利息。这一主张与高XX的诉求形成了尖锐的矛盾,案件陷入了胶着状态。
刘昊东律师自2019年3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0件,在民间借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刘昊东律师凭借对民间借贷案件证据的高度敏感,在接案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
刘昊东律师首先详细查阅了案件的相关材料,包括双方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借款担保书》、《欠条》以及银行流水等。他发现,XX公司虽声称高XX是职业放贷人,但却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予以佐证。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刘昊东律师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至关重要。于是,他进一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发现除本案外,高XX没有任何涉诉的民间借贷案件,有力地证明了高XX并非职业放贷人。
同时,刘昊东律师对高XX提供的银行流水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分析。他发现,自20XX年XX月X日起至本案一审诉前,XX公司向高XX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842766元,其中偿还本金500万元,利息为XXX元。而按照双方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约定,即使将利率按照15.4%计算,从20XX年X月XX日开始暂计算至20XX年X月X日,共计657天,本金1500万元的应付利息为XXX元,远高于XX公司实际支付的利息。这一证据有力地反驳了XX公司“已支付高额利息”的主张。
在二审过程中,刘昊东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在法庭上进行了有力的抗辩。他指出,高XX与XX公司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高XX依约履行了出借义务,XX公司未能按时还款,显属违约。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刘昊东律师的观点,驳回了XX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为高XX追回了借款本金993万元及相应利息,也再次彰显了刘昊东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刘昊东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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