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在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中,债权债务关系及数额的确定是关键程序要点。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及《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一条提起代位权诉讼,但债权债务的不确定性成为整个案件的争议焦点。2011年开始执业的密齐光律师,凭借多年在企业合规、强制执行等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这一关键机会。
密齐光律师接案后,立即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工作。密齐光自2011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610件,在强制执行等领域有深厚的专业功底。他仔细审查了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借款关系,以及第三人与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发现原告与第三人朱X虽存在借款关系,但对于借款数额存在争议,朱X认可欠款805万元,与原告主张的数额不一致。同时,XX公司和朱X之间的《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类)》性质也存在争议,XX公司认为是内部承包关系,而非转包。
在与法院的沟通回合中,2024年3月10日,密齐光律师向法院提出,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及数额不确定,且第三人对被告是否享有债权亦不确定,原告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不成立。法院初步答复需进一步审查证据。密齐光律师于3月12日补充理由,指出原告所提供的转账证据等存在瑕疵,XX公司也对其表示质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证据不应被采信。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密齐光律师的观点成立,于3月20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黄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62元由原告承担。
密齐光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这起1000万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中,准确把握关键程序要点,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