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事实
廖XX和杨XX原本是夫妻,两人在2019年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里明确规定,廖XX分得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杨XX要向廖XX支付50万现金,分两年付清;该房屋剩余的33万银行按揭贷款由杨XX负责偿还。然而离婚后,杨XX只付了一部分钱,剩下的应付款项和房屋贷款都没按约定履行。到了2024年,廖XX为了子女教育打算出售这套房子,没办法只能自己垫付结清了剩余银行贷款本息,一共是211,954.74元。廖XX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了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的都燕果律师及团队,向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XX支付拖欠的补偿款和自己垫付的房贷本息。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廖XX认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杨XX就应该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自己垫付的房贷本息,根据协议也应该由杨XX承担。所以要求杨XX支付拖欠的补偿款和自己垫付的房贷本息。
被告杨XX则对欠款金额和垫付房贷的偿还责任提出了异议,他不承认自己应该支付这些款项。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在庭审中,都燕果律师围绕几个核心证据进行了清晰有力的举证和论证。这些证据包括《离婚协议书》,它明确了双方的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款项支付凭证,能证明杨XX实际支付的款项;银行结清证明,证实廖XX垫付房贷的事实;还有经公证的售房委托书。这些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杨XX应该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其中,经公证的售房委托书起到了关键作用,它佐证了廖XX垫付房贷行为的必要性和关联性。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都应该遵守。杨XX没有按照协议支付补偿款和偿还房贷,属于违约行为。对于杨XX提出的异议,法院根据都燕果律师提供的证据,认定欠款金额和垫付房贷的偿还责任明确,杨XX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及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杨XX必须按照协议履行支付义务。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都燕果律师的意见,判决支持了廖XX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法院认定杨XX尚欠廖XX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款374,500元;廖XX为出售房屋垫付的银行按揭贷款本息211,954.74元,根据协议约定和公证书内容,应由杨XX承担。综上,法院判决杨XX向廖XX支付款项共计586,454.74元,并承担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这起案子是由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的都燕果律师代理的。都燕果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民商事诉讼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把各项条款写清楚、明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处理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问题时,要谨慎对待,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尾
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廖XX原本面临着杨XX不履行协议的困境,但在都燕果律师的帮助下,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成功追回了大额协议款项及垫付成本。都燕果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全面收集并严谨组织证据,准确把握法律定性,庭审应对有力,最终实现了当事人的核心诉求。都燕果律师执业多年,承办过众多类似案件,丰富的经验让他在处理本案时能够找准关键突破口。深厚的法学功底,比如四川大学学习期间打下的基础,让他在处理复杂的婚姻家事财产纠纷问题时格外从容。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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