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信息
2024年,XX岛广告有限公司与中铁集团有限公司陷入民间借贷纠纷。原告称被告在2021年4月至2023年1月期间,因减少信X案件分次借款1,744.62元,原告依要求代付后被告拒绝支付。被告则辩称案涉款项是工程款项,原告虚报工程量,且是走账行为,还提供《情况说明》和《图文广告制作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其他合同关系。执业15年的密齐光律师受原告委托处理此案,此前他已承办逾610件案件,其中强制执行等相关案件200余件,这为他处理此类纠纷积累了丰富经验。
密齐光律师仔细审查原告提交的借条和代付委托书等证据,翻到借条的关键条款,确认借款金额和用途等信息。他对比了代付委托书与款项交付记录,发现两者完全吻合,证实了款项的交付方式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同时,密齐光律师本科的教育背景让他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借贷关系的认定标准。面对被告主张案涉款项是工程款项的说法,密齐光律师要求被告提供款项具体为工程款项的证据,而被告未能提供足够证据。密齐光律师据此向法院提出被告主张缺乏依据的意见。
专业壁垒转化为胜诉优势
密齐光律师凭借在企业合规、强制执行等领域多年的实践经验,构建了清晰的诉讼逻辑。他强调代付委托书等证据足以证实借贷关系的存在,被告应按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对于逾期利息,密齐光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最终,法院采纳了密齐光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密齐光律师在此次案件中,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转化为胜诉优势,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