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2月28日,云南楚雄的一家诊所内,张X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检察机关依法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意味着他彻底摆脱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刑事追诉。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李忠宝律师精准的辩护。
李忠宝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虽执业时间不算长,但他有着深厚的履历。他是广西大学法学本科、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云南天外天(楚雄)律所主任律师等。不过,真正让他在刑事辩护领域崭露头角的,是他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积累的证据把控能力。
时间回到2024年1月,张X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公安机关传唤并取保候审。他多年来诚信行医,却因在微信群看到有人销售朝鲜安XX牛黄丸,自行服用后感觉效果良好,便推荐给有需求的患者,没想到陷入了刑事困境。家属多方求助后,找到了李忠宝律师。
李忠宝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来到看守所会见张X。会见室内,纸张的沙沙声伴随着张X略带紧张的叙述,李忠宝律师一边耐心倾听,一边细致地做着记录。他重点关注“药品是否为假药”“张X是否明知为假药”这两大核心争议点。凭借军旅生涯中“以证据为核心”的思维,他敏锐地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直接证实涉案安XX牛黄丸系假药,相关认定多为推断得出。
作为律所主任和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忠宝律师亲自统筹辩护工作。他逐字逐句梳理全案卷宗,反复核查证据细节。结合张X的实际情况,他将“厘清罪与非罪、推动不起诉”作为核心目标,撰写了详实的法律意见书。在意见书中,他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进行了有力的论证:客观上,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药品为假药;主观上,张X不存在明知是假药仍销售的故意。
在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中,李忠宝律师始终以党员律师的身份坚守辩护立场。他多次与检察官交流,详细阐述张X的行医初心和无心涉罪的事实。他语速沉稳而坚定,系统论证本案证据瑕疵与主观无故意的核心依据,强调不能将不知情的推荐行为等同于故意销售假药罪。
最终,李忠宝律师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后,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不仅让张X重拾行医信心,也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在另一起租赁纠纷牵出的刑案中,同样体现了李忠宝律师对证据的精准把控。2025年2月20日,张X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李忠宝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军旅生涯练就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会见当事人,梳理案情。他发现张X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主观上也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他撰写的法律意见书逻辑严密、依据充分,最终检察机关在8日内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李忠宝律师说:“13年的军旅生涯教会我,凡事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注重证据的核心作用。作为法律人,我们要明辨是非、厘清罪责,守护每一份合法权益。”他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用证据为当事人斩破刑事迷雾,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从业者的前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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