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加油点作为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小微企业,在经营中遭遇了严重困境。李XX因项目经营从该加油点采购成品油,结算后出具了欠条,然而欠条出具后,经加油点多次催要,李XX始终未履行付款义务,这笔欠款严重影响了加油点的正常经营资金流转。加油点手中仅有欠条和交易凭证,在催款无果后,陷入了维权无门的境地。
20XX年,加油点来到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此时张志来律师介入了此案。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对买卖合同纠纷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深知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货款的及时回收至关重要,所以在了解案情后,第一反应就是迅速梳理案件证据,整理欠条、交易凭证等材料,为后续的诉讼做好准备。
在诉讼程序中,张志来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程序策略能力。他熟悉《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诉讼请求和证据提交的规则,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为委托人精准拟定诉讼请求,不仅主张拖欠的核心货款,还依法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全部维权费用。按照常规的诉讼路径,案件可能会经历冗长的庭审程序,这对于加油点来说,不仅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影响其正常的经营活动。但张志来律师没有选择按部就班,而是充分发挥专业沟通与谈判能力,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积极推动调解程序。
在法院立案后,张志来律师积极与承办法官、对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在紧张的诉讼时限内,他采取了非常规的策略,没有一味地等待庭审,而是主动出击,促成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协议内容予以确认,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虽然案件以调解方式成功结案,委托人的债权得到了法院司法文书的明确保障,但张志来律师并没有掉以轻心。他在调解协议中着重设置了违约惩罚条款,明确约定若李XX未按约付款,加油点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安排为委托人规避了后续回款的潜在风险,有效督促对方履行付款义务。目前,该调解书经各方签收后已发生法律效力,但李XX是否能按时履行付款义务仍存在不确定性。张志来律师告知加油点,若李XX未按调解书约定如期足额履行任何一笔付款义务,加油点有权就全部剩余未付货款及逾期违约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委托人保留了最后的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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