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女士曾于2024年8月起诉离婚被驳回,此次再次起诉时,她面临着诸多困境。她虽与被告持续分居满一年,但缺乏有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担心子女抚养和抚养费问题无法如自己所愿。2025年11月,杨女士找到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的李伟玲律师寻求帮助。李伟玲律师自2011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处理离婚纠纷。面对杨女士的情况,李伟玲律师意识到关键在于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和分居事实的证据。
距离法院开庭还剩15天。第1天,李伟玲律师与杨女士详细沟通,了解案件细节,确定了收集证据的方向。第2天,李伟玲律师指导杨女士整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从中筛选出能体现双方矛盾和分居情况的内容。第3天,李伟玲律师前往杨女士居住的社区,开具了分居证明。第4天,李伟玲律师与杨女士的两个孩子沟通,获取了他们愿意跟随父亲生活的意愿材料。第5天,李伟玲律师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和杨女士的经济状况,合理设定了抚养费标准。第6天至第10天,李伟玲律师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完善,撰写了详细的代理词。第11天,李伟玲律师前往法院提交证据和代理词。第12天,法院通知被告应诉。第13天,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第14天,李伟玲律师在庭审中充分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证据,强调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满一年应准予离婚的规定。第15天,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两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每人每月5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原告享有探望权,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承担。
2026年1月,法院的判决结果正式生效。虽然案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李伟玲律师提醒杨女士,如果在后续的子女抚养和探望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寻求法律帮助。她也为杨女士保留了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确保杨女士在未来的生活中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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