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往往会使出各种招数来逃避还款责任。在原告XX与被告XX、被告B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XX在庭审时出人意料地提出抗辩,主张案涉二十万元并非借款,而是其与原告XX、被告B合作土地置换项目时支付给村民的土地平整押金,并非个人借贷。而且还称因原告XX持有押金条未交付,导致其无法向村民退款,所以无法向原告XX偿还款项。被告B更是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这使得原告XX在诉讼程序中陷入了不利境地。
就在这时,吴震律师接受了原告XX的委托,参与到本案诉讼中来。吴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民商事诉讼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仔细审核《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精准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
庭审过程中,被告XX坚称款项是项目押金而非借款。吴震律师凭借自己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专业优势,开始了有力的反击。他围绕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即案涉款项的法律性质,运用扎实的证据审查能力进行庭审攻防。他指出,被告XX未能提交有效证据推翻《借条》所确认的借贷事实,其抗辩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吴震律师当庭展示《借条》和银行转账记录,详细阐述这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从证据效力和事实逻辑层面彻底瓦解了被告XX的论证。被告XX面对吴震律师的有力质证,显得有些慌乱,无法再继续坚持自己的不实抗辩。
在法律适用方面,吴震律师熟练运用《民法典》及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就借贷关系效力、本金认定、逾期利息计算等问题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清晰阐述法律适用逻辑。对于保证责任部分,他客观分析保证责任的成立与免除条件,指出因案涉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而原告起诉时已超过法定保证期间,亦无证据证实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过权利,所以被告B的保证责任依法应予以免除。他的专业阐述让法庭对案件的法律关系有了清晰的认识。
最终,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吴震律师的核心代理观点,依法作出裁判。判决支持原告要求被告XX偿还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驳回原告对被告B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XX承担。虽然本案已经取得了胜诉判决,但吴震律师也知道后续还有执行阶段。他告知原告,若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会继续为其提供法律支持,为原告保留了维护自身权益的路径。在这起案件中,吴震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严谨的态度和高效的服务,在一方当事人缺席、被告极力抗辩的情形下,清晰区分借贷与合作款项的法律边界,依法维护了出借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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