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事实背景
原告黄XX与被告马某某原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原告出于信任,先后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未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被告取得借款后仅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余欠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催款,被告均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还款。
二、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一)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认为,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行为真实存在,被告应按约定还款。被告未到庭进行答辩。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套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套贷转借的借款合同无效。
(二)欠款金额的确定
原告主张,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被告应归还该笔本息。法院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认定该欠款金额合理,最终支持了原告的主张。
(三)缺席审判下的证据认定
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原告委托的沈杰律师当庭完整提交了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原告实际出借金额、被告欠款数额,并协助原告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法院对这些证据进行了审查,认为证据能够完整还原借贷、还款、催款全过程,予以采信。
三、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借贷过程中,千万不要轻易将从金融机构贷来的款项转借给他人,否则借款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出借人在借款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利息和违约责任,保留好相关的借款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借款人拖延还款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结尾
在这起套贷出借的借贷纠纷案件中,法院最终认定借款合同无效,但支持了原告追回54.9万元本息的诉求。这一判决结果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也保障了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本案的代理律师沈杰,自2022年开始执业以来,已处理案件300余起。他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独特的跨学科背景让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在本案中,他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在被告缺席审判的情况下,通过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事实,帮助原告成功追回欠款。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