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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般而言,放高利贷不违法,因为这是属于民法的范畴。但是,借款时的所约定的高额利息,能否正常收取利息,那就得视情况而定。
如果高利贷公司所约定的年利率利息高出24%的,就要谨慎了。超过的部分利息,是很有可能不能正常收回的。法律只是默认保护该项利益,但是出了状况,高利贷公司是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收取这部分利息的。因为法律剥夺了高利贷公司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权。换句话而言,借款者既可以选择向高利贷者支付高额的利息费,也可以选择不交。
倘若超出36%,那就是违法我国的民法了。超出的那一部分高额利息费是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即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成功收取了,借款人也有权向法院主张,要求高利贷公司予以归还超出的部分。
当然,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放高利贷的方式。如果方式不对,那就很可能涉及刑事问题。必须指出,选择放高利贷的,必须用自己的财产或者合法合规借亲朋好友的钱。假如是通过盗窃、抢劫、勒索、绑架等途径获取的金钱用来放贷,那自然就是违法行为;
再者,也不能向金融机构借款,然后再约定高利息借给第三人,从中赚取中间差额。这些都是不允许的,而且都是触犯刑法,处罚结果非常严重,虽然罪不至死,但也会影响你一生。
在这里奉劝一句,选择高利贷为职业的看官,千万不要违法,更不要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