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先生与陈先生是朋友关系。2022年1月,陈先生向谭先生借款10万元,谭先生以现金方式把钱给了陈先生,陈先生出具了一份《借条》,上面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利息标准以及律师费承担等事项。然而借款期限到了,陈先生却没有按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谭先生多次催他,陈先生只是口头承诺还款,却一直不行动,后来甚至不再回应谭先生。
单嘉妍律师有着十余年法律从业资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民事案件400余件,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在面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时,她深知此类案件核心是要佐证借贷关系成立及欠款事实。
单嘉妍律师秉持“专业做事、以心度人”的执业理念,重点梳理了《借条》、微信聊天记录、律师费相关凭证等核心证据。她确认了《借条》里的借款金额、利息约定、律师费承担条款,核实了微信聊天记录中双方的借款合意、催收事实以及陈先生的还款承诺,同时佐证了现金交付的合理性,构建起完整、有效的证据链,以应对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
在主张诉讼请求时,单嘉妍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借条》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精准提出要求。一是要求陈先生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二是主张利息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年利率14.8%)计算,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维护谭先生的利息权益;三是依据《借条》约定,要求陈先生承担律师代理费4500元以及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相关费用,确保每一项诉求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由于被告陈先生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单嘉妍律师提前梳理好庭审陈述要点,详细阐述借贷事实、证据来源及法律依据,重点质证《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微信聊天记录、律师费凭证的证明力,引导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同时,她协助谭先生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名下相关账户,为后续执行奠定了基础。
最终,法院经审理,确认谭先生与陈先生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陈先生拖欠借款本息的行为构成违约,支持了单嘉妍律师代表谭先生提出的核心诉讼请求。判决陈先生向谭先生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暂计至2025年8月21日为52712.33元,后续按约定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及律师代理费4500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主要由陈先生负担。
这起案件提醒大家,朋友间借贷即使碍于情面,也应该签订书面借条,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息、违约责任及维权费用承担等关键条款。出借人交付借款时,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等可留存痕迹的方式,若确需现金交付,应留存相关佐证材料。若遇到借款人拖欠不还、拒绝沟通的情况,应及时委托像单嘉妍律师这样专业的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精准维权,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范借款人转移财产,确保债权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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