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装饰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XXX元,并按一年期LPR支付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全部驳回被告提出的工期延误经营损失、租金损失反诉请求。”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岳凌宇律师在案件中的步步为营。自2022年执业以来,岳凌宇律师深耕海南三亚本地法律实务,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接受原告装饰公司委托后,他第一时间梳理装修合同、验收单、微信沟通记录、付款凭证、工程增项确认等核心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证据的相关规定,固定工程已完工验收、被告拖欠工程款的基础事实,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明确争议焦点阶段,针对被告抗辩已付工程款金额不实、工期延误索赔两大核心问题,岳凌宇律师精准锁定案件关键。根据合同约定,明确工程款须转入公司账户,转至第三方个人视为无效付款,这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约定的效力规定。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施工中存在设计变更、增项、行政责令整改、不可抗力等工期顺延事由,延误责任不在原告。
庭审中,岳凌宇律师充分运用法律依据进行抗辩。他指出被告转至第三方的款项无委托授权,依合同不得抵扣,这是基于合同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原告实际完工并交付钥匙,验收签字迟延系被告原因,以及设计变更、行政整改、台风等因素导致工期顺延,原告无违约的情况,他也进行了详细阐述。并且反驳被告工期损失主张,因为被告无证据证明延误与原告存在因果关系,这遵循了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此外,为保障后续判决可执行,降低原告回款风险,岳凌宇律师同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名下相关财产,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最终,法院采纳了岳凌宇律师的代理意见,原告实现全额回款诉求,成功否定被告无理反诉,最大限度维护了施工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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