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至2018年,周X和吴某、谢X、陈X等人,以共同投资举办“中国新歌声”等系列明星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2017年4月底,周X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和贾X、余X、洪X签合同,骗得161万元。后来被害人多次催讨,周X陆续还了145万元。此外,周X还被指控参与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起初,周X觉得自己虽然有夸大宣传,但也有实际行动,问题应该不大。
可随着案件推进,公诉机关指控周X涉案数额巨大,这让周X慌了神。他自己尝试解释情况,可根本没人听,他开始焦虑,反复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成了诈骗犯。
周X和家属四处打听,找到了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琦律师。贾琦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贾琦律师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周X,还深入分析全案证据。他发现,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夸大宣传,但项目有过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而且周X在案发前已主动归还大部分款项。
贾琦律师围绕这些细节制定策略。他指导周X整理和被害人的聊天记录、还款记录等,以证明周X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故意,更像是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同时,收集周X在其他共同犯罪中作用有限的证据。
庭审中,公诉机关坚持周X涉案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贾琦律师则提出,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他重点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贾琦律师的意见。认定周X构成合同诈骗罪,但诈骗数额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综合考虑周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远低于同案其他主犯。听到判决结果,周X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做生意别夸大宣传,避免陷入法律风险;第二,有债务要及时归还,保留还款证据。
遇到法律问题别盲目慌张,要准确区分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在这个案子里,贾琦律师精准识别案件关键,抓住周X积极退赔等被忽略的点,为周X大幅降低了刑期,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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