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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陈X因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被提起公诉。陈X被诱骗至缅北诈骗园区,参与电信诈骗7个月,法院认定其诈骗行为符合“其他严重情节”,偷渡行为证据确凿。
此时案件处于审判阶段,张丹华律师面临着检察院当庭加刑,且法院已初步认定当事人有罪的客观约束。张丹华,2022年开始执业,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双重专业背景。她首先深入分析团伙内部分工以及陈X的具体行为,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梳理证据链。为了能精准辩护,她提出“诈骗对象为境外居民不构罪”的罪名异议,推动法律争议审查;通过举证陈X被诱骗加入、受限沟通、业绩垫底被体罚等事实,固化从犯证据;结合陈X的退赃意愿和支付赎金记录,联动认罪认罚争取量刑协商空间。
张丹华律师这样做的理由是,从法律定性上突破,能引发法院对司法解释的严格审查,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法律适用;固化从犯证据,能明确当事人在犯罪中的次要作用;联动认罪认罚,可换取量刑协商的空间。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意见,虽然维持了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但认定陈X为从犯并减轻处罚,量刑大幅低于法定最低刑。
本案从指控严重到轻判结果的转化,关键在于张丹华律师采用的三重辩护策略。这种将法律定性突破、从犯证据固化、认罪认罚联动相结合的方法,在跨境电信诈骗这类案件的处理中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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