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4月起,李女士开始在网上卖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同年7月,她的销售代理人翟先生两次把产品卖给曲阜的毕先生。毕先生吃了后身体不舒服,翟先生8月就把这情况微信告知了李女士。可李女士明知产品有问题,还是接着卖。后来一检测,这减肥产品里有西XX明成分。
李女士一开始觉得问题不大。她觉得自己卖的量不多,而且也没造成特别严重的人身伤害,以为交点罚款就能了事,所以心存侥幸继续售卖。
直到2024年1月,李女士被公安民警电话传唤,到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榴园派出所投案。这时她才慌了,自己尝试着去和受害者沟通协商,可事情并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让她更加焦虑,心里反复想不通怎么就成了犯罪。
后来,李女士经人介绍找到了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的孔伟律师。孔伟律师有12年执业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很有经验。
孔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李女士是主动投案的,这符合自首的条件。而且李女士是初犯、偶犯,涉案数额小,销售的产品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并且庭前还积极交纳了罚金。
围绕这些细节,孔律师制定了辩护策略。他指导李女士收集自己主动投案的证据,比如电话传唤记录等;整理销售的相关数据来证明涉案数额小;还收集了受害者与销售代理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证据。
庭审上,公诉机关认为李女士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李女士对指控无异议。孔律师提出,李女士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社会危害性轻、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情节,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但法院认为李女士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不过采纳了其他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李女士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听到判决结果时,李女士原本极度紧张的心,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做生意要确保商品安全,别卖有问题的东西;第二,出了事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争取从轻处理。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做生意一定要守法,别心存侥幸。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及时寻求专业帮助。在这个案子里,孔伟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抓住李女士自首等关键情节为其辩护,在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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