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再婚有孩子前妻抚养费还需要给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王敏律师
王敏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25人
专家导读 离婚后男方再婚有孩子前妻抚养费还必须要进行给;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离婚后男方再婚有孩子前妻抚养费还需要给吗?

离婚后男方再婚有孩子前妻抚养费还需要给吗?

要给;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3、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根据以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同时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结合上面所说的,不管父母是在任何的条件下都必须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是最基本的道德问题,抚养孩子是父母应该有的责任,不能因为再有了家庭而拒绝支付,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给抚养费的,这对于孩子来说也会受到更大的伤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8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后男方再婚有孩子前妻抚养费还需要给吗?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0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3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1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1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5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2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8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离婚后,男孩给前妻抚养好吗?
现如今是快节奏时代,感情的节奏也变得很快,快餐爱情变得高频,比比皆是闪婚闪离的,离婚率也变得非常高,有孩子的夫妻双方比没有孩子的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遇到的问题更多,例如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家长需要考虑孩子跟随谁才能有更好的发展,那么离婚后,男孩给前妻抚养好吗?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前妻又跟别的男人结婚了,当初我的孩子可是归她了,着急,咨询下女方再婚男方抚养权
[律师回复]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第三,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再婚后,前妻的孩子归谁抚养,再婚夫妻双方有
[律师回复] 《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补充通知》,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符合3种情形的,可以允许其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是独生子女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二是独生子女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子女的三是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  “只要符合这3种情形,单独再婚夫妻就可以享受到单独两孩政策。”建议是,各地规定不一样,在生育子女前,一定夫妻俩奥女方计生办,依法办理孩子准生证,之后,再生育子女,省去麻烦。再婚二胎新政策:  
1、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2、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3、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根据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时男孩必须给男方?
不一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通常只与抚养孩子的父母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有关,而与孩子的性别无关。没有规定男孩属于男方,女孩属于女方。男孩女孩都一样,都享有子女权益,应当在父母离婚时接受一方的直接抚养,向另一方要求抚养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再婚夫妻抚养费如何收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夫妻双方如果拥有子女,但是离婚了,除了会涉及到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还会涉及到抚养费如何支付的问题,鉴于对子女的抚养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那法律对再婚夫妻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个疑惑。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夫妻双方如果解除了婚姻关系,而又有子女的话,再婚夫妻抚养费支付是不会因解除婚姻关系而终止的,其次,除了我们我们普通意义上所提到的抚养费,另外我们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也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范围内,所以如果子女在抚养期间向父母提出的任何合理的要求,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了男孩判给谁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了男孩判给谁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再婚后的夫妻抚养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夫妻双方如果拥有子女,但是离婚了,除了会涉及到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还会涉及到抚养费如何支付的问题,鉴于对子女的抚养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那法律对再婚夫妻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个疑惑。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夫妻双方如果解除了婚姻关系,而又有子女的话,再婚夫妻抚养费支付是不会因解除婚姻关系而终止的,其次,除了我们我们普通意义上所提到的抚养费,另外我们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也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范围内,所以如果子女在抚养期间向父母提出的任何合理的要求,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8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过婚的女人,再婚男人再婚前妻要生孩子吗?
[律师回复] 目前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存在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情况。为避免地方性立法的不平等,需要在更高位阶的立法上尽可能统一标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了男孩判给谁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了男孩判给谁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再婚男方没有抚养权,对方还要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支付抚养费是必须的,和双方或者对方是否再婚无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二、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产生,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主要体现在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或即使未负担全部或部分费用,但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也可以说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产生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男人要不要给前妻抚养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结婚、离婚在现代社会几乎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合则聚不合则散都是人和人之间的缘分。但是如果已经有了共同的血脉,有了孩子,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协商好抚养费的事情。但有时候,也会出现特殊情况,比如说,在法律上男人不要前妻给抚养费可以吗
一、在法律上男人不要前妻给抚养费可以吗离婚后如果男人坚持不要前妻的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二、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3)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男孩给前妻抚养可好,小孩抚养权在离婚的时候该给谁?
如果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在实践审理中,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后男方再婚有孩子前妻抚养费还需要给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