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的借贷场景中,人们出于信任或疏忽,往往只进行了转账操作,却未让借款人出具借条。例如,朋友之间借款,出借人直接通过银行转账或线上支付方式将钱转给对方,没有留下借条等书面借款凭证。当借款人逾期不还款,出借人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时,仅有转账记录是否足够成为关键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仅有转账记录时,出借人初步完成了资金交付的举证,但如果借款人提出合理抗辩,出借人还需进一步证明该转账是借款。
四川弘维律师事务所的胡兵律师在民商事诉讼领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曾处理过大量借贷纠纷案件,深知其中的复杂情况。在仅有转账记录的案件中,借款人可能会以该转账是还款、赠与或其他债务往来为由进行抗辩。如果出借人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就可能面临败诉风险。常见的错误做法是,出借人在转账时未备注款项性质,事后也没有通过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方式固定借款事实,导致在诉讼中难以举证。
那么,正确的应对步骤是什么呢?首先,在转账时尽量备注款项为“借款”,保留好转账记录。其次,如果没有借条,要及时与借款人沟通,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确认借款事实,比如询问对方何时还款等。还可以保留与借款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根据四川弘维律师事务所的胡兵律师在民商事诉讼的多年实务经验,类似情形下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在起诉前,要对证据进行梳理,确保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胡兵律师深耕法律服务行业29载,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擅长处理各类复杂法律事务。如果遇到仅有转账记录的民间借贷纠纷,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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