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湖南省株洲市,ZX接到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立案通知后,内心既焦虑又期待。他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来处理此案。张双意律师是该所副主任,自2017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在株洲本地是颇具实力的刑事辩护律师。
被告XX集团是项目二期总包单位,L某是项目内部承包实际施工人。工程完工结算后,被告尚欠原告劳务款未付,XX集团以“结算未审核、已过诉讼时效、虚假诉讼”为由拒付,L某更是失联拒不到庭。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此前处理过不少类似的工程款项纠纷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首先,她全面整理劳务承包合同、结算单、班组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固定完整证据链,准确锁定了欠款金额。
面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抗辩,张双意律师以L某20XX年X月X日仍在付款构成时效中断为依据,有力地证明了原告20XX年X月起诉未超过三年时效。在论证表见代理方面,她指出L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合同加盖项目部印章,其结算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XX集团。同时,依据建工司法解释,她认定违法分包无效,但工程已投入使用视为合格,原告有权主张劳务款,L某与XX集团应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她还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依法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最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作出了原告全面胜诉的判决。判令被告XX集团支付劳务款,按年利率支付利息,被告L某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也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在这个案件中,张双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精准把握无效合同按有效结算、表见代理、诉讼时效中断、违法分包连带责任等核心裁判规则,一次性推翻了被告的三大拒付理由。她成功让有履约能力的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帮助农民工班组追回了历时多年的百万劳务款,是当之无愧的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实力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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