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事实
这位委托人是茶叶经营个体户,2019年9月,他把自己的茶叶存放在另一位茶叶经营个体户的仓库里,双方约定茶叶销售得经过委托人同意。后来,对方在得到同意后卖了茶叶,却没给够钱,只付了一部分就开始找借口拖着剩下的款项。到了2020年4月,委托人去催款,对方打了个欠条,承认还欠55376元,还承诺2020年10月20日前还清,并且约定因为这笔债权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追偿费用都由他承担。可到了还款时间,对方只给了6000元,剩下的49376元死活不还。没办法,委托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找到了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把对方告上了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茶叶款、资金占用利息,还要对方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这边,也就是委托人,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茶叶款49376元、资金占用利息,并且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理由很简单,被告打了欠条,却没按约定还钱,这就是违约。
被告则提出了好几个抗辩理由。他说欠条是在委托人威胁、谩骂的情况下写的,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还说欠条里约定的茶叶单价不合理,而且茶叶的实际买受人没给他钱,所以他没能力一次性付清,只同意分期支付或者用茶叶抵债。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和委托人仔细沟通,把案件细节弄清楚,然后固定了关键证据。委托人手里有被告亲笔写的并按了手印的《欠条》,上面清楚写着茶叶的数量、单价、总欠款金额、已付款项、还欠的金额、还款期限还有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除此之外,委托人还有暂住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律师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等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庭审的时候,被告拿出微信聊天记录,想证明自己是被威胁才写的欠条。但这些聊天记录是在欠条写了之后产生的,只能说明委托人催款时的言语情况,根本没办法证明写欠条的时候被告受到了人身威胁、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且被告自己也承认欠条是他亲笔写的还按了手印。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被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能证明欠条是在受威胁的情况下写的,而且被告承认欠条是自己写的,所以这个欠条是合法有效的。欠条里已经明确约定了茶叶单价和总金额,被告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欠条上签字按手印就表示他认可了这个金额,现在说单价不合理没有事实依据。另外,被告和实际买受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本案没关系,不能成为他不还钱的理由。所以,被告违约的事实很清楚,委托人主张的律师费有合同约定,也有实际支出的凭证,应该得到支持。
最终判决结果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判决:被告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茶叶款49376元、律师费5000元,并且从2020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5.005%计算支付49376元茶叶款到还清为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1034元,减半收取517元,由被告承担。要是被告没按判决规定的时间还钱,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个案子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能看出,在商业交易中,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或者打欠条,把关键信息写清楚,像货物数量、单价、金额、还款时间、违约责任这些都不能少。而且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遇到对方违约,要及时沟通催款,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这起茶叶代销欠款纠纷中,委托人原本面临着欠款难以收回的困境,但在李熙律师的努力下,不仅拿回了全额欠款,还获得了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的赔偿,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李熙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有着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她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让她有着扎实的理论基础。执业的这些年里,她办过百余起成功案例。在这个案子里,她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通过梳理证据、有力反驳被告的抗辩理由,最终赢得了官司。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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