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未成年女性(案发时未满18周岁),此前就曾因轻微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此次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家属心急如焚,委托张飞勇律师担任辩护人,希望能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张飞勇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展开了全面的工作。2022年执业的张飞勇,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年均办理刑事案件20余件,尤其在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案件的辩护上经验成熟。他深知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需要更加谨慎地处理每一个细节。
张飞勇律师的第一个关键动作就是全面阅卷与分析。他深入研究案件的证据材料,仔细梳理当事人行为的性质以及社会危害性。凭借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经验,他对证据的审查有着敏锐的洞察力,能够从繁杂的证据中找到关键信息。
接着,张飞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针对性的书面辩护意见。在意见中,他重点强调了当事人系未成年人这一关键因素,指出其主观恶性较小,并且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他深知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至关重要,因此在辩护意见中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
同时,张飞勇律师多次主动联系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量刑情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他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检察官提供了合理的建议,争取为当事人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
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张飞勇律师也没有放松对当事人的指导。他指导当事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规定,定期汇报思想动态,确保当事人能够顺利通过考察。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张飞勇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了六个月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当事人表现良好,无任何违规行为。考验期满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文书编号:婺检未刑不诉〔XXXX〕XX号),彻底终结了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张飞勇律师在通过精细化的辩护策略和有效的沟通,充分体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他不仅给予了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也避免了刑事诉讼对其成长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和律师的专业价值。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