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赵XX手中仅有微信聊天记录、结算单和转账凭证,没有被告明确的还款承诺,多次催要欠款无果,面临维权难题。20XX年XX月,赵XX委托江苏万泉律师事务所郑文婧律师介入此案。郑文婧律师自2021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件,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买卖合同纠纷。面对此案,郑律师意识到关键在于固定证据,明确被告欠款事实。
第1天,郑律师与赵XX完成委托手续,当晚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对微信聊天记录、结算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进行分类整理,标注出能证明双方已结算、被告欠款的重要信息。
第2天,郑律师精准拟定起诉状,明确欠款本金、利息计算标准与起算时间,规范提出诉讼请求,确保诉讼请求合理合法。
第3天,郑律师前往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协助法院完成对被告的送达程序。
第4-6天,郑律师积极进行庭审准备,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制定详细的庭审策略,预测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并准备应对方案。
第7天,庭审开始,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郑律师围绕证据链完整陈述事实、阐明法律依据,充分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建设工程分包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已完成结算,被告欠付工程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逾期未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付款及赔偿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19708元,并以该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XX年X月X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因被告未到庭,后续判决的执行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郑律师告知原告,若被告在判决生效后未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安排为原告保留了实现债权的最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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