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中,租赁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其中事实租赁关系的认定以及违约行为的界定往往是争议焦点。正如王梦静律师在处理W某与淮安XX公司、淮安B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时所展现的,此类案件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实务操作能力。
王梦静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在合同纠纷领域尤为专精。她秉持“精益求精,以专业立身,良知执业,不负所托”的理念,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时都展现出了专业与负责的态度。
以W某案为例,该案中双方未签订签字盖章的书面续租合同,这给事实租赁关系的确认带来了困难。王梦静律师制定了“确权为先+证据为王+责任厘清”的三维维权策略。首先在确权方面,她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微信聊天记录、缴费凭证、租赁合同电子版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推动法院确认事实租赁关系合法有效,为后续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体现了王梦静律师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关键问题,通过合理的证据收集和运用来解决难题。
在证据收集上,面对原告主张的化妆品、设备等损失金额巨大,需充分举证损失真实性与关联性的难点,王梦静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现场照片、视频、银豹收银系统库存数据、销售记录、进货凭证、设备采购合同及支付凭证等。这些证据不仅证明了被告存在封店、强制搬离物品等违约行为,还详实核算了原告的损失金额。这一过程充分展示了王梦静律师严谨的证据梳理能力,通过多维证据构建,锁定了损失真相。
在责任厘清方面,被告主张依据合同约定享有“整体运营调整”单方解约权,否认自身违约,且抗辩原告未及时取回物品导致损失扩大,主张减轻责任。王梦静律师深入研究《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及案涉租赁合同条款,明确“整体运营调整”解约权的行使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指出被告未给予合理搬离期限、强制清场的行为已超出合同约定范围,构成违约;同时强调被告在强制搬离时未履行清点、制作清单等合理注意义务,对物品损失存在直接过错;还区分了原告合理损失与扩大损失的边界,驳斥了被告的无理抗辩。
从W某案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启示。对于承租人来说,在租赁关系中要注意保存各类证据,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事实租赁关系的存在。而对于出租人,在行使解约权等权利时,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在遇到租赁合同纠纷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至关重要,他们能够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代理策略,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如王梦静律师在本案中所做的,为市场主体的公平交易与合法权益保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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