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某和H某收到立案通知时,心情既期待又忐忑。他们因株洲市XX公司、TX拖欠劳务费,陷入维权困境,遂共同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担任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向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务合同纠纷诉讼。张双意律师执业多年,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针对XX公司提出的“超时效”主张,她此前处理过类似的时效纠纷案件,有着丰富的应对经验。她调取20XX年X月X日付款凭证,结合同日XX公司向他人付款备注同类字样的事实,论证该付款系案涉多项工程劳务费支付,产生时效中断效力,让法院完全采纳了该观点。
在欠款事实与金额固定方面,张双意律师逐一核对劳务合同、结算单等证据,厘清各项结算的真实性。对于XX万元基础搬运费,她详细说明因无塔吊需人工搬运、额外搭设架子产生,属真实劳务支出,驳斥了“虚假费用”抗辩,使得法院认定欠款总额成立。
在责任主体界定上,面对“挂靠vs代理”的争议,张双意律师结合合同中XX公司盖章、TX代表公司签字等关键事实,主张TX系项目负责人,行为属职务代理,法律责任由XX公司承担。法院最终否定挂靠关系,认定TX为代理行为,无需担责,由XX公司独立清偿债务。
此外,张双意律师以20XX年X月XX日最终结算日为起算点,按年利率3.65%主张逾期付款损失,并提交详细计算依据,法院支持暂计至20XX年X月X日的损失。庭审中,她严谨举证、规范质证,两次庭审均稳定发挥。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株洲市XX公司需支付劳务费及逾期付款损失,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张双意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精准破局复杂争议的能力,严密构建证据链,精准锁定责任主体,足额兑现委托人权益。她作为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是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实力派律师,以专业、严谨、尽责的态度,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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