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杨XX长期居住在泰国,被告李XX长期居住在美国,二人是跨国婚姻,婚后育有两名婚生子,均在泰国出生。由于双方长期分居两国,缺乏有效沟通,夫妻感情逐渐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杨XX为保障子女稳定生活及自身合法权益,委托陈昆伟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李XX的婚姻关系,确认两名婚生子由自己抚养,并主张被告支付合理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杨XX的诉求是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生子抚养权归属自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合理抚养费。理由是双方长期分居,感情破裂,且两名婚生子一直随自己在泰国生活、就学。
被告李XX虽未明确表明观点,但从后续调解过程来看,他对于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肯定有自己的想法,不过在陈昆伟律师的沟通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陈昆伟律师全面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原被告婚姻关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子女在泰国的生活就学凭证、被告经济收入证明(结合其海外资产及收入情况)、福建晋江房产的产权登记信息等。这些证据为抚养费主张及财产分割提供了坚实依据。在调解过程中,律师了解到被告经济条件优越,而子女在泰国的生活、教育成本较高。
法院的认定逻辑
从抚养权角度来看,两名婚生子长期随原告在泰国生活,维持子女现有生活环境对其成长至关重要,所以法院支持婚生子由原告抚养。对于抚养费,结合泰国当地生活、教育成本以及被告的经济实力,确定每人每月25000元的高额抚养费是合理的,能够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在财产分割方面,福建晋江的房产从财产来源、双方实际居住需求等角度考虑,归原告所有更为合适,这样能为原告及子女提供稳定的财产保障。
最终判决结果
经陈昆伟律师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确认:解除原告杨XX与被告李XX的婚姻关系;两名婚生子由原告杨XX抚养,被告李XX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月向每名子女支付抚养费25000元,共计500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福建晋江的房产归原告杨XX所有,被告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就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无其他争议。
本案由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在跨国婚姻中,如果面临离婚问题,一定要提前了解两国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在收集证据时要全面、细致,比如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提供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凭证;涉及财产分割,要明确财产的来源和产权信息。同时,优先考虑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这样既能减少双方的诉累,又能最大程度减少对子女的负面影响。
结尾
这起跨国离婚案最终圆满解决,女方不仅获得了高额抚养费,还拥有了国内的房产,保障了自己和子女的权益。陈昆伟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办超百余件案件。他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处理这起跨国离婚案件时,精准把握跨国离婚诉讼的法定流程,高效处理司法文书跨国送达、证据跨国核实等复杂问题。在调解过程中,他能兼顾不同国家的生活习惯及法律认知差异,搭建高效沟通桥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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