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另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无锡A公司法定代表人L某与市场部经理PX等人,在公司经营不善时采用“双轨制”会员发展模式,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吸纳资金。截至案发,该公司在多省市发展会员2900余人,非法吸纳资金超千万元,PX被指控非法获利XX万余元。陈军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意识到此类案件不仅涉及刑法层面的定罪量刑,还需精准把握证据链和犯罪情节的认定。
接受委托后,陈军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他像一位严谨的侦探,逐一核实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在核查过程中,他发现公诉机关指控PX非法获利的XX万余元中,有X万元存在争议,并非违法所得,而是个人借贷。同时,他确认PX作为公司员工,按公司要求参与传销活动,主观恶性相对较小。陈军律师深厚的刑事辩护功底使他敏锐地捕捉到这些关键信息,为后续的辩护策略奠定了基础。
基于这些事实,陈军律师明确了“情节辩护+获利辨析”的核心辩护方向。在庭审中,他提出六项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PX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仅负责市场推广,未参与传销模式策划、决策;当庭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A公司弥补了部分参与传销人员的损失;PX主观恶性小;公诉机关指控的X万余元违法获利中,X万元依据现有证据系个人借贷,并非违法所得,应予扣除。陈军律师凭借对刑事法律的精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让这些辩护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
最终,江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陈军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确认PX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等,将其非法获利认定为X万元,结合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悔罪表现,判处PX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陈军律师曾获“无锡市优秀律师”等荣誉,他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理念,在这起案件中,通过精准的事实把控和专业的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量刑结果。
处理此类复杂的刑事交叉案件,核心在于律师要像陈军律师一样,以事实为依据,精准把握案件细节,深入分析法律关系,敢于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才能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为当事人赢得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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