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第一项(支付2月服务费22,058.6元及逾期利息)、第二项(返还保证金68,500元);撤销一审第三项(驳回3月服务费);改判被告支付3月服务费44,647.1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祁月律师在案件中的不懈努力。2024年,祁月律师接下这起合同纠纷案件时,初步判断案件的关键在于3月服务费的认定。一审中,法院以3月服务费未对账、原告举证不足为由,仅支持2月服务费及保证金,驳回3月服务费请求。祁月律师意识到,要想在二审中扭转局面,必须解决3月服务费的证据问题。
证据收集方面,祁月律师面临着巨大的难点。由于双方未对3月服务费进行对账,缺乏直接的书面证据。祁月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收集的规定,积极与原告沟通,收集了与服务相关的各类记录,如考勤表、工作成果报告等。同时,祁月律师还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希望能促使双方就3月服务费金额达成一致。
庭审中的争议焦点集中在3月服务费是否应当支付。被告坚持认为3月服务费未对账,不应支付。祁月律师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价款支付的规定,强调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劳务服务,被告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在与被告沟通的过程中,祁月律师向被告阐明了法律规定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双方在二审中对3月服务费金额达成一致,为原告争取到了44,647.12元的赔偿。
在整个案件中,祁月律师在二审与被告沟通并促使双方达成费用共识这一环节上扭转了局面。通过他的努力,加上一审已支持的2月服务费及保证金,为原告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3.5万余元,成功实现了二审逆转,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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