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缓刑结束后一般是不可以移民的。缓刑考验期满,按照规定所处刑罚不再执行。按理可以和大家一样申请移民,但是成功的概率是比较低的。在我国,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是不能出国的。

{ArticleTitle}

一、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

犯罪记录都大多数不行。现在除了希腊移民对无犯罪证明无特别要求,其他都需要提供。

我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二、缓刑是如何执行的?

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由于缓刑是把犯罪分子放在社会上考察改造,不予关押执行,犯罪分子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权,并且这种权利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的,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对宣判前关押的罪犯,在宣判后予以“释放”,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应再继续关押。虽然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缓刑的期限作了规定,但实践当中,有的法院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缓刑犯的执行不及时,致使部分缓刑犯超期关押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当中也有公安机关的原因。比如,被宣告的缓刑犯在释放前要交纳生活费用,有的要通知家属来交纳,这样造成缓刑犯超期关押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出现,人为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使缓刑犯的合法权益未能充分受到保护。

综上所述,缓刑也是刑事处罚的措施之一,被判缓刑的就有了犯罪记录,一般来说,大部分国家都不接受移民申请。尤其是经济发达国家,其移民政策更加严格,会对申请人是否有犯罪进行审查。在我国,缓刑是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一般,社会危害小的犯罪活动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国居民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
一键咨询
  • 161****0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2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4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6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5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7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7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3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结束缓刑之后能绿卡移居海外吗?
结束缓刑之后是可以移居海外申请绿卡的;但是具体的还是要看其它国家的法律条款,一般是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这样才能对自己移居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绿卡一般是移居海外最好的证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缓刑期结束后可以出国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弟弟缓刑期满,请问是否可以办出国旅游?
二、律师解答:
缓刑期满后,经执行机关公告后,就不再执行原判刑期,相当于原判决已执行完毕,刑满释放。这时候他就获得人身自由了,自然可以出国旅游。
三、相关法律知识:
缓刑适用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四、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五、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7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
在政府颁布的相关明文条例中,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不同的企业单位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是有不一样的,但却共同遵守最基本的要求,不应有社会排斥的现象存在。
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对国家工作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问题,人事部《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工资等,表现不好,予以开除”。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我国刑法除规定了一般缓刑制度外,还规定了特殊缓刑制度,即战时缓刑制度。我国刑法典449条规定的战时缓刑制度,是对我国刑法中一般缓刑制度的重要补充,它与一般缓刑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刑法中缓刑制度的整体。根据该条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战时缓刑与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方法和法律后果均有所不同。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样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
在政府颁布的相关明文条例中,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不同的企业单位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是有不一样的,但却共同遵守最基本的要求,不应有社会排斥的现象存在。
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对国家工作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问题,人事部《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工资等,表现不好,予以开除”。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我国刑法除规定了一般缓刑制度外,还规定了特殊缓刑制度,即战时缓刑制度。我国刑法典449条规定的战时缓刑制度,是对我国刑法中一般缓刑制度的重要补充,它与一般缓刑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刑法中缓刑制度的整体。根据该条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战时缓刑与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方法和法律后果均有所不同。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样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
在政府颁布的相关明文条例中,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不同的企业单位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是有不一样的,但却共同遵守最基本的要求,不应有社会排斥的现象存在。
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对国家工作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问题,人事部《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工资等,表现不好,予以开除”。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我国刑法除规定了一般缓刑制度外,还规定了特殊缓刑制度,即战时缓刑制度。我国刑法典449条规定的战时缓刑制度,是对我国刑法中一般缓刑制度的重要补充,它与一般缓刑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刑法中缓刑制度的整体。根据该条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战时缓刑与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方法和法律后果均有所不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购买居民信息监视居住结束后怎么处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购买居民信息监视居住结束后怎么处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该怎样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该怎样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
在政府颁布的相关明文条例中,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不同的企业单位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是有不一样的,但却共同遵守最基本的要求,不应有社会排斥的现象存在。
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对国家工作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问题,人事部《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工资等,表现不好,予以开除”。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我国刑法除规定了一般缓刑制度外,还规定了特殊缓刑制度,即战时缓刑制度。我国刑法典449条规定的战时缓刑制度,是对我国刑法中一般缓刑制度的重要补充,它与一般缓刑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刑法中缓刑制度的整体。根据该条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战时缓刑与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方法和法律后果均有所不同。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71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要怎样定
[律师回复] 对于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要怎样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
在政府颁布的相关明文条例中,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不同的企业单位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是有不一样的,但却共同遵守最基本的要求,不应有社会排斥的现象存在。
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对国家工作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问题,人事部《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工资等,表现不好,予以开除”。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我国刑法除规定了一般缓刑制度外,还规定了特殊缓刑制度,即战时缓刑制度。我国刑法典449条规定的战时缓刑制度,是对我国刑法中一般缓刑制度的重要补充,它与一般缓刑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刑法中缓刑制度的整体。根据该条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战时缓刑与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方法和法律后果均有所不同。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应该如何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
在政府颁布的相关明文条例中,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不同的企业单位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是有不一样的,但却共同遵守最基本的要求,不应有社会排斥的现象存在。
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对国家工作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问题,人事部《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工资等,表现不好,予以开除”。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我国刑法除规定了一般缓刑制度外,还规定了特殊缓刑制度,即战时缓刑制度。我国刑法典449条规定的战时缓刑制度,是对我国刑法中一般缓刑制度的重要补充,它与一般缓刑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刑法中缓刑制度的整体。根据该条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战时缓刑与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方法和法律后果均有所不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买居民信息监视居住结束后如何处理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购买居民信息监视居住结束后如何处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应该怎么样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应该怎么样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家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
在政府颁布的相关明文条例中,对于缓刑结束后工资怎么定,不同的企业单位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是有不一样的,但却共同遵守最基本的要求,不应有社会排斥的现象存在。
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对国家工作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问题,人事部《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工资等,表现不好,予以开除”。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我国刑法除规定了一般缓刑制度外,还规定了特殊缓刑制度,即战时缓刑制度。我国刑法典449条规定的战时缓刑制度,是对我国刑法中一般缓刑制度的重要补充,它与一般缓刑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刑法中缓刑制度的整体。根据该条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战时缓刑与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方法和法律后果均有所不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购买居民信息监视居住结束后如何处理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购买居民信息监视居住结束后如何处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外国居民企业有没有被列非居民企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随着全球市场经济的越来越国际化和跨国公司经营的越来越本土化,外国企业是不是非居民企业纳税人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它关系到外国企业在我国是不是负有全面的纳税义务。但这个问题,对很多纳税人来说,并不太清楚。笔者认为,外国企业取得的所得是不是按非居民企业纳税人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应视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对外国企业的税务界定,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本法所称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从上述规定来看,外国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在不在中国境内,是确定外国企业是不是按非居民企业纳税人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关键。也就是说,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属于居民企业纳税人,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居民企业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纳税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要注意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国际惯例,对于这种情况下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一般按照较标准税率为低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对此类所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适用税率为20%,《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对于这种情况下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税,并不影响外国企业回到其国内按照20%的法定税率进行税收饶让抵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买居民信息监视居住结束后怎样处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购买居民信息监视居住结束后怎样处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我国居民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