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楷律师专注于民商事领域法律服务,秉持“专业立身、诚信为本、勤勉尽责、务实高效”的执业理念,恪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他重点钻研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商事争议解决等核心民商事法律领域,已承办逾百起案件。近年来,他还为数十家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协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防范法律风险。
在众多案件中,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单楷律师的专业能力。1996年7月29日,被告汪某因经营企业向原告辛某借款63500元,并签订《借款协议》、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至1997年3月29日,到期未还以房屋抵押。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按期还款,仅在2024年微信转账还款1000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单楷律师提起诉讼。被告辩称实际仅收到借款30000元,借条所载63500元系应原告要求书写,双方未约定利息,且原告使用其公租房并转租获利,应抵扣借款。
面对这起跨度二十余年的复杂案件,单楷律师精准梳理二十余年原始借款凭证,构建完整证据链。针对以租抵债、现金交付等复杂情形,专业梳理款项抵扣逻辑。庭审中,他严格适用民间借贷举证规则,有力驳斥被告无证据抗辩,锁定借款本金事实。最终,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汪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辛某借款本金54571.6元,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核心本金权益。
除了民间借贷纠纷,单楷律师在其他类型案件中也表现出色。在恋爱期间终止妊娠赔偿纠纷中,原告与被告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被告承诺支付20000元赔偿款,但未按期支付。单楷律师精准固定调解协议、医疗记录等关键证据,依据《民法典》诚信原则与违约责任条款,清晰论证协议效力及被告违约事实。面对被告缺席庭审,他依法完成举证与法庭陈述,推动法院缺席判决,委托人全额获赔20000元赔偿款及逾期利息。
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异议被驳回案中,申请执行人A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B公司无实际可供执行财产。单楷律师精准锁定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维权路径,及时启动执行异议程序,全面调取工商、查控、终本裁定等证据,结合新《公司法》与执行司法解释出具专业法律意见。虽异议被驳回,但他立即制定执行异议之诉后续方案,全程闭环维权。
单楷律师在执业中始终恪守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谨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份委托。他精准梳理法律关系,妥善化解民商纠纷,兼顾风险防控与权益保障。未来,他将继续深耕民商事领域,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以更专业的服务、更务实的作风,不负每一份信任与托付,用法律智慧为各类市场主体筑牢法律屏障,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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