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要办理结婚扯证在哪里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达到法律的规定的要求,男女双方可以自由结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然而,并不是所有男女都可以自由结婚的。
男女双方不能结婚的条件包括以下两点: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体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于女、外孙子女等都包括在内。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与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类:
(1)患性病未治愈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二、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分别提交以下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大家都知道近亲三代不能结婚这是常识,在满足法定的结婚条件后想要办理结婚证的,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带上相关资料进行办理,结婚是双方都是自愿的,而且男女双方都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而且满足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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