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原告黄XX与被告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用。原告信任被告,先后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被告拿到借款后只还了一点,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下的钱一直拖着不还。原告多次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原告没办法,委托沈杰律师代理维权。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套贷出借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法院查明的事实:证据显示,原告出借给被告的款项是从金融机构贷款得来的。有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证据,完整还原了借贷、还款、催款的全过程。
双方各自主张:原告主张虽然款项是套贷而来,但借贷关系真实存在,被告应该还钱。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进行答辩。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涉借款合同无效。因为套贷出借扰乱了金融秩序,违反了法律规定。
第二,被告应归还的欠款金额是多少
法院查明的事实: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
双方各自主张:原告主张按照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让被告归还本息。被告未答辩。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采信了原告的主张,认为该欠款金额是双方确认的,且有相关证据支持,所以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原告胜诉,被告需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千万不要轻易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这种套贷出借行为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自己的权益也难以保障。其次,借钱给别人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利息和违约责任,还要保留好相关的借款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万一发生纠纷,这些都是维权的关键。最后,如果遇到对方拖欠还款,要及时催款并保留催款记录,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结尾
这起案件中,法院认定套贷出借的借款合同无效,但依然支持原告追回54.9万元本息,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我们,在借贷过程中要遵守法律规定,保障自己的权益。沈杰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他拥有江苏大学法学背景,还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独特的跨学科背景让他能从复杂案件中梳理关键脉络。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丰富的经验让他能精准把握诉讼策略,提前做好法律论证,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欠款。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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