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相对人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就需承担举证责任,不仅要证明代理行为存在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形式要素,还得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2018年开始执业、经手数百起案件的王伟栋律师,凭借其在民商事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的丰富经验,精准抓住了这一程序关键点。
王伟栋律师接案后,立刻开展了关键的阅卷工作。有着多年同类型案件代理经验的他深知,证据是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核心。在以往处理过的数十起类似案件中,他就养成了仔细审查证据细节的习惯。他详细查阅了采购聊天记录等证据资料,发现采购聊天记录清楚表明原告主动添加第三人,案涉货物的磋商、报价甚至催讨货款均发生在原告与第三人之间,被告从未参与案涉买卖合同事宜。基于此,他决定采取追加施工人为本案第三人以查明事实的策略。
庭审中,执业多年的王伟栋律师当庭提出原告是否同意如法院认为原告是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是否同意由第三人承担付款责任,原告当庭表示同意。这一策略的提出,源于王伟栋律师丰富的庭审应对经验,他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被告的诉累。
然而,法官最初对于责任承担的判定倾向于被告。作为有着深厚系统法学理论功底的律师,王伟栋深知想要扭转局面并不容易。他凭借自己在建设工程领域多年的执业经验,决定提供多份最高院的判决来佐证自己的观点。曾经成功代理过多起二审、再审改判案件的王伟栋补充理由道:最高院的判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权威性,能够为本案的判决提供参考。通过这些案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在类似情况下,如果证据显示当事人并非基于明确授权达成交易且未产生错误认识,那么就不构成表见代理。在他的坚持和努力下,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
法院依法判决由第三人向原告承担付款责任,即被告无需承担付款责任,案件胜诉。王伟栋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成功地为当事人化解了法律风险,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从接案时的细致阅卷,到庭审中的策略布局,再到与法官沟通时提出有力的论据,王伟栋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都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应有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