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施工人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却未支付相应货款。随后,供应商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理由是施工人系代理被告进行采购,构成表见代理。案件的争议焦点就在于项目施工人的采购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王伟栋律师介入此案后,第一件事便是查阅与本案相关的所有采购聊天记录,希望从这些记录中找到能证明双方交易主体的线索。
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期间,他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其中不乏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他长期专注于民商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刑事犯罪辩护等核心领域,这种专注使得他在处理此类建设工程采购欠款纠纷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在本案中,多年的办案经验让他第一时间意识到要追加施工人为本案第三人以查明事实。他当庭提出原告是否同意如法院认为原告是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由第三人承担付款责任,这一做法正是基于他长期坚持的以尽责守托付,为当事人最大程度减少诉累的执业理念。他始终严格恪守律师执业道德与规范,在法律框架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这种态度促使他不放过每一个可能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结果的细节。
经过一系列的审查和庭审辩论,法院最终依法判决由第三人向原告承担付款责任,被告无需承担付款责任。在开庭前,王伟栋律师通过对采购聊天记录等证据的详细分析,进一步确定原告明知交易对象为施工人这一事实,以此来否定表见代理。同时,他还搜集并提交了多份最高院的判决,这一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法官的原有倾向。据庭后与法官沟通得知,如果没有这些最高院的判例,法官原本倾向于判定被告承担责任。
王伟栋律师处理此类案件时,一贯采用“精准定位、多方举证”的事实操作方法。先精准追加第三人,从源头上明确责任主体,预设责任转移方案;再从聊天记录等各类证据入手,细致分析合同磋商、履行等各个环节,证明合同相对方,否定不合理的代理主张;最后提供权威的最高院判例,增加案件的说服力。他作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等,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执业领域主要集中于民商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刑事经济类犯罪辩护,为众多企业和个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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