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30日,玉溪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接到法院立案通知,其起诉云南环保有限公司等多家被告支付工程价款、逾期支付利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等共计4432.95元的案件正式进入审理程序。被告方云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了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的柴昊然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柴昊然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不仅在民事领域尤其是建工类合同案件上经验丰富,在刑事领域也有诸多实践。此前他处理过一起相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在此次案件审理中,柴昊然律师着重对原告提供的证据链进行拆解。他仔细审查了工程签证、结算报告等关键证据,发现部分证据存在瑕疵,不能充分证明原告所主张的全部金额。他指出,在工程价款的计算上,原告存在重复计算和不合理的费用列支,对于逾期支付利息的计算方式也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在程序辩护方面,柴昊然律师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原告的诉求进行逐一分析。他强调,部分被告对于原告所主张的债务并不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者相关的法律依据。他还针对原告要求杜对部分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提出了有力的反驳,指出杜在整个工程中的角色和责任并不足以使其承担连带责任。
2026年1月20日,法院作出判决。云南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尚欠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杜对相关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云南有限公司应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资金占用费,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案件受理费也根据判决结果进行了分担。
在这个案件中,柴昊然律师凭借对证据链的精准拆解和专业的程序辩护,成功为被告方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他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法为基、以信为本、以民为念”的执业理念,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辩护策略,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担当,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和行业同仁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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