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年前,原告XX建筑施工企业与被告XX房地产公司签订住宅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原告承建多栋住宅楼、车库及配套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固定单价计价,还明确了工期、质量标准、付款节点及质保责任。原告进场施工,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完成了全部施工内容,工程也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入住。然而,工程交付后,被告长期拖欠工程款,原告提起本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被告则立刻提起巨额反诉。
这起案子的麻烦在于,被告的反诉涉及多个方面。在质量方面,主张防水、车库地面等质量不合格,产生几百万元维修费;工期上,称原告逾期竣工,应承担几百万元违约金;还有未完工程反诉,主张部分工程未施工,应扣除几百万元工程款;以及扣款反诉,主张罚款、水电费、检测费等几百万元应扣除。反诉金额巨大,给原告维权带来了极大的阻碍。
付红亮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一项一项地处理。在质量抗辩上,付红亮律师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质保期维修记录,证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多年、已过质保期,质量主张无依据,且维修费用系开发商自行改造,与施工质量无关;工期抗辩时,提交工期顺延签证、开发商逾期付款证明、设计变更文件,证明工期延误系开发商责任,原告无逾期;针对未完工程抗辩,提交施工图纸、签证单、验收记录,证明原告已完成全部合同及签证工程,无未完项目;扣款抗辩则主张罚款、水电费、检测费无合同依据、无原告确认,系开发商单方行为,不应扣除。随着这些工作的推进,案件走向开始变化。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付红亮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全面驳回被告XX反诉;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反诉全灭。
判决生效后,施工方的维权障碍得以扫清,原告可以顺利主张工程款。而付红亮律师也凭借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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