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湖北忠三(黄石)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乐迪律师曾接手一起金融债权追偿的疑难案件。原告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因被告张X借款逾期不还,经多次债权转让取得追偿权后诉至法院。这起案件的疑难之处颇多,首先债权先后经过四次转让,涉及多份协议,要理清每一环节的法律关系、协议效力及转让通知送达情况,确保原告债权人主体资格无瑕疵并非易事。其次,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这给案件的审理增加了不确定性。而且在资金占用费的主张上,法律有上限规定,需要合理调整。
乐迪律师接受委托后,按时间顺序展开处理。先是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理清复杂债权转让链条,系统梳理每一环节的法律关系等。接着构建完整的证据链,组织并提交了《个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服务协议》等全套证据。在资金占用费方面,律师原主张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庭审中主动调整为按LPR四倍主张,为法院最终部分支持预留空间。对于律师费,准确援引协议约定并结合相关合同及发票,成功说服法院支持。面对被告缺席庭审,律师充分利用程序优势,向法院清晰陈述事实、出示完整证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张X需偿还原告公司代偿款11435.34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以代偿本金11228.97元为基数,自2024年11月6日起,按LPR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还需向原告公司支付律师费7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4元、保全费120元,均由被告张X负担。与原告最初的诉求相比,虽然资金占用费标准有所调整,但整体上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合湖北黄石的办案经验,在这类金融债权追偿案件中,从证据视角来看,证据的收集和组织至关重要。要确保每一份证据都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案件的胜诉奠定基础。像本案中,律师收集的多份协议和通知截图等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原告的债权来源和合法性。同时,在庭审中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诉求,展现律师的专业判断和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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