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浙江宁波市,A配件厂就遭遇了这样一场合同违约纠纷。A配件厂与XX公司签订《微蒸烤模具制造合同》,然而XX公司未按约交付全部模具,却起诉A配件厂支付剩余价款。在此情况下,A配件厂委托了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的王莉萍律师提起反诉。
王莉萍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尤其在商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她秉持着“忠君之事,互利共赢”的执业理念,以专业、高效、诚信的服务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作为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税盟认证讲师、浙江省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甬税无忧团队负责人,王莉萍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接受委托后,王莉萍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研读案涉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XX公司的违约情形。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先适用简易程序开庭两次,后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期间还依XX公司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王莉萍协助委托人提供保证金担保并成功申请解封。
针对本诉,王莉萍提出XX公司非合同约定模具交付主体、未完成全部模具交付及验收义务的抗辩意见。在反诉中,她充分举证证明XX公司存在未按期交付合格模具、未提出验收申请等根本违约行为,同时就违约金主张阐述了委托人因案涉项目搁置产生的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当法院依职权调取案涉项目相关证据并询问证人时,王莉萍结合这些证据及证人证言,进一步佐证XX公司未履行合同核心义务的事实。并且,针对XX公司提交的模具报价单、送货单等证据,她指出其所载模具与案涉合同约定模具并非同一标的,相关证据不具有关联性。
面对XX公司主张合同违约金条款为“霸王条款”应属无效、违约金约定过高的抗辩,王莉萍提出案涉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违约金条款兼具补偿性与惩罚性,且XX公司未举证证明违约金过高,其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远超合同价款本身。
最终,法院裁定XX公司的本诉部分因未按期预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确认合同解除,XX公司需返还预付模具款、支付利息损失和违约金,A配件厂返还现存的6套涉案模具。王莉萍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成功为A配件厂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展现了她在商事合同纠纷领域解决实务难题的卓越能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