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卓X和朱X原本是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一处房屋各50%的份额。20212022年,朱X结欠某水产商行货款82835元,这笔欠款经法院判决确认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2024年4月16日,朱X以10万元价格把自己那50%的房屋份额转让给了卓X。之后在2024年12月28日,卓X又以180万元将房屋卖给了案外人。卓X觉得,这只是正常的财产处理,没啥问题。
某水产商行发现朱X低价转让房产后,认为这损害了自己的权益,于是把朱X和卓X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转让合同,还让卓X折价补偿朱X并支付利息、律师费等费用。卓X慌了,自己明明付了钱,怎么就成了损害别人权益呢?她尝试自己找证据证明已经付款,但面对繁多的转账记录,她越弄越乱,心里越来越焦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没结清折价款。
后来,卓X经人介绍找到了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的樊佳佳律师。樊佳佳律师在梳理卓X提供的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卓X在2022年3月至2024年12月期间,通过微信和支付宝陆续向朱X转款共计1372138元,而且两人还签订了《协议书》,明确表示离婚判决书上的房产分割已处理完毕。
樊佳佳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了诉讼策略。她指导卓X收集整理这些年的转账记录,作为已支付折价款的证据。同时,对《协议书》进行了重点标注,强调其证明力。
庭审中,某水产商行主张朱X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卓X尚未结清折价款。而樊佳佳律师则指出,卓X离婚后转给朱X的款项远远超过了房屋出售总价的50%,《协议书》也确认了房产分割已处理完毕,且某水产商行没有证据证明卓X支付的款项是清偿其他债务。经过激烈交锋,最终法院采纳了樊佳佳律师的观点,驳回了某水产商行的全部诉讼请求。听到判决结果,卓X原本紧张得揪着的心,一下子落了地,长舒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日常转账要做好记录,备注用途,方便后续证明款项性质。第二,涉及重大财产分割,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约定相关事项。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处理财产问题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在这个案子里,樊佳佳律师通过系统梳理转账记录,抓住《协议书》这个关键细节,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为卓X维护了离婚后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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