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隆银律师于2014年开始在昭通执业,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他有着独特的职业经历,曾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任职,还在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审核工作,这种“企业+检察”的多元经历,让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更具优势。他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业务聚焦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领域。
2020年3月21日上午9时许,在XX县X工地,马XX与戚XX因电线扯脱与史X1、史X2等人发生激烈争吵,进而升级为肢体冲突,导致史X1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次日,马XX接到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但初期因慌乱未能完整如实供述。3月23日,马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4月12日被依法逮捕,羁押于昆明市XX区看守所。案发后,马XX家属通过多方了解找到程隆银律师所在的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委托程隆银担任马XX的辩护律师。程隆银接受委托时,XX县人民检察院已以故意伤害罪对马XX、戚XX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程隆银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马XX,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安抚其情绪,引导他回忆冲突细节。同时,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梳理分析,精准定位核心争议点。在庭审前准备阶段,程隆银发现马XX系经电话通知自动到案,虽初期未如实供述但后续配合,且其为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还有赔偿意愿。基于这些情况,程隆银制定了“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辩护”的综合辩护策略。他积极与马XX沟通认罪认罚的后果,协助其签署具结书;主动联系被害人及其家属,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马XX、戚XX共同赔偿史X1人民币68000元,史X1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庭审中,程隆银围绕辩护策略展开有力辩护。他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但强调马XX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阐述马XX已获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降低;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XX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具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采纳了程隆银的核心辩护意见,判决马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首先,精准的案件分析和科学的辩护策略是成功辩护的关键,程隆银通过会见当事人和查阅卷宗,快速锁定从轻处罚情节,制定了合理的辩护策略。其次,积极协调赔偿事宜,获得被害人谅解,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情节,还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再者,有效的庭审辩护能够清晰向法庭传递当事人的悔罪态度和案件特殊情况,说服法院做出公正判决,维护当事人的人身权益。最后,这起案件再次证明刑事辩护是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使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类刑事案件通常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态度、赔偿情况以及被害人谅解等因素来量刑。对于初犯、偶犯且有认罪悔罪表现的被告人,法院会给予一定的从轻处罚机会。同时,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对量刑有着重要影响。程隆银律师在这起案件中,正是准确把握了这些司法裁判趋势,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判决结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