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20XX年,在昭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合同纠纷。纠纷起因是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了款项支付时间,原告虽能证明案涉项目按约完成,但无法证明在应付款时间内向被告主张过款项,诉讼时效届满,一审原告败诉。
接手本案的,是2019年开始执业的律师李朝永。该律师怀疑诉讼时效存在重新计算的可能。查证时,律师先是逐页翻阅被告公司工商内档,从中确定了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身份。接着,律师致电移动通信公司,查询其实名认证信息,明确了联系人身份对应关系。最后,律师与对方通话并进行录音。经过这些动作,律师发现通过通话录音可以重新固定诉讼时效。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二审证据证明本案有新的事实及理由,上诉请求成立,改判被告偿还原告全部合同尾款。
该案启示法律实务工作者,当遇到程序障碍时,不能放弃,应从工商内档等看似不起眼的地方挖掘证据,或许能找到案件的转机。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