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公司通过合法背书拿到一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和承兑人是南通XXX公司,青岛XXX公司和邯郸XXX公司是票据连续背书人。汇票2021年7月23日到期,公司按期提示付款,却被拒。为维权,公司委托了北京恒都(南通)律师事务所的丁晓霞律师起诉,要求被告和第三人连带支付票据款及利息。
起初,公司觉得有票据在,要回钱问题不大。可没想到提示付款被拒,这让公司陷入了困境。公司自己尝试和各方沟通,但都没有结果,公司上下十分焦虑,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
后来,经人介绍,公司找到了丁晓霞律师。丁律师执业多年,承办过超400件合同纠纷案件,经验丰富。
丁律师梳理材料时,发现公司与前手的汽车配件买卖合同、销货清单等能证明交易真实性的材料是关键。这些材料能证明公司是合法持票人,是扭转局面的重要细节。
围绕这个细节,丁律师指导公司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让公司提供汽车配件买卖合同、销货清单、入库通知单,证明基于真实交易取得票据;提供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打印件,佐证票据记载完整、背书连续;提供票据追索信息查询打印件,证明提示付款被拒付的事实及追索流程,形成完整证据链。
庭审中,青岛XXX公司提出“非合法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间提示付款”等抗辩。丁律师以真实交易凭证和连续背书记录为依据,证实公司合法取得票据,具备持票人资格;提交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提示付款记录,证明在到期日当天即发起提示付款,符合法定程序;明确公司已通过电子系统发起线上追索,履行了追索义务,有权向背书人主张权利。
最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采纳了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和第三人连带给付公司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和第三人负担。公司从极度紧张到长出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交易中保留好合同、清单等凭证,证明交易真实合法。第二,票据到期及时提示付款,保留好相关记录。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交易中凭证和记录很重要,关键时刻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个案子里,丁晓霞律师准确把握关键,指导公司收集证据,成功助力公司追回票据款,尽显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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