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XX却辩称,自己仅收到30000元彩礼,且已退还15000元,李XX每月转账的款项是生活开支而非彩礼,并且李XX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存在过错,不同意退还剩余款项。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终闹上了法庭。
在这个节骨眼上,吕XX找到了刘欣律师。刘欣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办案风格细致严谨、逻辑清晰、务实高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接手案件后,刘欣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仔细梳理双方提交的微信转账凭证、民事调解书、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她精准区分彩礼与日常开支,厘清款项性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等相关法律条文后,刘欣律师指出,李XX每月支付的30003500元是生活费用,不属于彩礼,而2024年1月21日一次性支付的30000元才是缔结婚姻的彩礼。
同时,刘欣律师还提出双方已共同生活、原告隐瞒疾病存在过错等观点。她结合司法解释提出抗辩,帮助当事人锁定仅3万元彩礼、已返还一半的事实。
2025年10月28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此案。同年12月17日,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查明了双方相识、结婚、离婚及款项支付的事实,对案涉款项是否属于彩礼、应否返还进行审查认定。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欣律师的观点,判决驳回原告李XX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826元,减半收取913元,由原告李XX负担。
事后,吕XX回忆起整个案件的过程,对刘欣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在这场彩礼纠纷中,刘欣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严谨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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