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
2021年3月至11月,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协议,让其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脚手架工程。张某租赁设备后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原告认为张某将租赁设备用于他处,未用于约定工程,且撤离时未清点告知,构成合同诈骗罪。张某面临被定罪判刑的风险。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会见张某并调取相关材料,迅速制定辩护策略。一是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二是精准辨析主观意图,指出张某无非法占有故意;三是明确刑民边界,主张纠纷属民事范畴;四是及时提交专业意见,提供证据线索支撑。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张某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律师强调张某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用于工程或债务周转,撤离时未采取典型诈骗行为。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认为张某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其不起诉。该公司申诉后,市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本案取得不起诉结果,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
万X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22年10月,被害人刘X报案称网上被骗,其中10000元转入万X名下银行卡。经侦查,万X明知他人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提供5张银行卡及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203420元,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万X获利4000元。公诉机关认为万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万X面临被逮捕及判刑的风险。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情况。积极动员家属退赔8000元,劝导万X认罪认罚。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庭审中,检察官提出万X涉案金额较大。律师强调万X从犯、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续法院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本案取得不予批捕及缓刑结果,为当事人避免了羁押并获得轻缓处罚。
熊X偷越国境案
2018年9月和12月,熊X等七人在组织下两次偷越国境,目的是获取境外居留记录办理驾驶证转换。2024年1月,熊X主动投案并被取保候审。公诉机关认为熊X构成偷越国境罪。熊X面临被起诉判刑的风险。
接受委托后,律师系统阅卷、法律研判及政策分析,制定辩护策略。一是明确行为动机,界定情节性质;二是全面梳理从宽情节,如自首、无前科等;三是结合刑事政策,提出不起诉依据。庭审中,检察官认为熊X偷越国境行为明确。律师指出熊X目的单纯,未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且有自首等情节,符合不起诉条件。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取得不起诉结果,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
本案在案件复杂、当事人面临刑事风险的情况下,凭借律师精准的法律分析、有效的证据组织及对刑事政策的把握,最终为三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或不予批捕及轻缓判决的结果,充分展现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