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彩霞律师常说“情暖浦江,守望相助”。
在一个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里,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拆除作业时受伤。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还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自己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是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担主要责任。
于彩霞律师介入后,没有急于求成。她仔细梳理案件,发现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也存在不当。于是,她积极收集证据,在庭审中精准举证,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把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
之后,考虑到C已垫付20400元且可能需承担赔偿,于彩霞律师提出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的建议。她不断与各方沟通协商,耐心地向原告说明利弊,也向C解释这样做的好处。最终,法院直接确认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C无需再额外支付任何赔偿。
同时,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彩霞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她认真研究相关鉴定标准和程序,为重新鉴定做了充分准备。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成功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7.8万元的损失。并且,于彩霞律师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了她的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且因其垫付款已覆盖该部分,实际无需再行支付。
通过于彩霞律师的这些行动,房主C虽前期垫付了费用,但避免了可能需要另行支付的数万元赔偿款,还因原告承诺放弃后续追索,彻底终结了本案纠纷。真正实现了“情暖浦江,守望相助”,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让法律有了温度。这一案件,就是于彩霞律师执业理念的生动体现,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给予当事人温暖的帮助和有力的支持,让公平正义得以实现,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关怀与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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