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40年,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未经授权翻新组装并销售假冒品牌手机,销售近两千部,涉案金额达百余万元,公诉机关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在这样棘手的案件面前,魏建明律师接受委托,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优结果。
魏建明律师自2016年开始在江西抚州、抚州东乡区执业,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他秉持“专业、诚信、卓越、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还被评为2040年江西省优秀青年律师。
在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魏建明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首先,他精准论证自首情节。结合传唤记录、到案经过、首次讯问笔录,完整还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成立条件,成功认定自首,为减轻处罚奠定了最关键的法律基础。
其次,魏建明律师积极推动刑事和解。他协助被告人与被害品牌方沟通协商,足额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书面谅解,大幅度降低了社会危害性,成为法院适用缓刑的重要依据。同时,他指导家属及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主动预缴高额罚金,向法庭充分展现了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修复法益的态度,显著提升了从轻幅度。
在面对涉案金额巨大、法定刑较重的情况时,魏建明律师结合初犯、自首、谅解、退赃、社区矫正评估合格等情节,系统阐述被告人社会危险性低、无再犯可能,最终说服法院适用缓刑。此外,他还对销售记录、刷单数据、退款金额、侵权商品数量、价格认定等电子数据和涉案金额逐一审查,依法排除不合理金额,确保法院认定事实客观、量刑适当。并且,魏建明律师全程保障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与合法性,精准对接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确保最终判决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最轻处罚。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具有自首、全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预缴罚金、认罪认罚、初犯偶犯、适合社区矫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判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成功实现实刑变缓刑,让当事人无需羁押服刑,可正常回归家庭与社会。魏建明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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