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苗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为他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深知,在这个法治需求不断攀升的时代,每一个案件都可能关系到当事人的命运。从2020年开始执业,他秉持着“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理念,迅速在株洲这片土地上崭露头角。
株洲,这座充满活力的城市,有着独特的商业文化和法治环境。在这座城市的商业脉搏中,刘苗积极融入当地生态。他是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株洲市天元区法理斗争支援排法理宣传员,这些社会职务让他更深入地了解当地的法律需求和社会动态。他在株洲的地方法院和仲裁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处理了数百余件案件,其中不乏一些标志性案件。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刘苗代理被上诉人朱X。案件中,肇事摩托车驾驶人逃逸,保险公司试图缩减赔偿责任比例,还对非医保用药和护理费标准提出异议。刘苗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固定关键证据,针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进行充分抗辩。他论证保险先行赔付原则及保护受害人权益的立法目的,使二审法院维持了商业险全额赔偿的判决,为当事人多争取了约30%的赔偿款。同时,他运用举证责任规则,让7904.87元的非医保用药费用获得法院全额支持,还使法院采纳了180元/天的护理费标准,为当事人挽回了实际损失。
在合同纠纷案中,刘苗代理被上诉人易X。上诉人易XX主张名下68平方米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协议系受胁迫签订。刘苗系统梳理从委托书到两次分割协议的完整文件,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对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及补偿款分割方案已达成一致。他有效运用禁止反言原则,对抗上诉人“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的上诉理由,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让上诉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被上诉人易X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刘苗不仅是案件的操作者,更是规则的理解者与重塑者。他善于将前沿法学理论与复杂案件实践相结合,凭借仲裁员、复议委员、听证员等多维度法律工作经历,从裁判者、审查者等多重视角制定诉讼策略。他的专业著作和立法建议,为行业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刘苗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社会担当,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他的每一次辩护、每一次代理,都不仅仅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更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他就像一盏明灯,在法治的道路上照亮前行的方向,让人们在复杂的法律事务中感受到温暖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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