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2月,张X的朋友瞿X以投资项目资金周转为由,向张X借12万元。张X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在2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把钱转给了瞿X。之后,瞿X先出具了一份《借条》,又在2月19日出具了更详细的《借款承诺书》。承诺书约定还款期限到2025年4月15日,还写明若逾期还款,要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利息,若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出借人用法律手段追债,借款人要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全部合理维权费用。
然而,还款期限到了,瞿X只还了3.6万元,剩下8.4万元本金和相应利息一直没给。张X多次催款没用,就委托黄明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瞿X偿还剩余本金、按约定支付逾期利息,还要承担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这起案件到了法院,产生了两个核心争议点。
第一,剩余本金及利息的计算准不准?
法院查明,张X通过银行转账给了瞿X12万元,瞿X还了3.6万元,所以剩余本金是8.4万元。原告主张按照《借款承诺书》约定,从2025年4月16日起,以未还本金8.4万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利息。被告瞿X未到庭,但在书面答辩中没对本金和利息计算方式提出实质异议。法院最终认定,《借款承诺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利息计算约定合法有效,所以支持原告关于本金和利息的主张。
第二,《借款承诺书》中关于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约定有没有效?
法院查明,《借款承诺书》明确约定了若借款人违约,要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维权费用,张X也提交了委托代理合同和律师费支付凭证,证明费用已实际发生。原告主张该约定有效,被告应承担律师费。被告瞿X书面抗辩说自己不知晓相关法律细则,不应承担律师费。法院认为,瞿X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了《借款承诺书》就该受其约束,其抗辩不能成为免除合同义务的理由,所以认定该约定有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主张。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原告的证据和代理意见,判决被告瞿X向原告张X偿还借款本金84,000元;按《借款承诺书》约定的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利息,从2025年4月16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被告承担。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大额借贷时,一定要有书面协议,像本案中的《借款承诺书》,把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利息计算、维权费用承担等都写清楚。这样万一发生纠纷,白纸黑字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在追债过程中,要保留好转账记录、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方便计算本金和利息。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委托专业律师处理,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法院依据清晰的书面协议和确凿的证据,支持了出借人的诉求,让违约者承担了应有的责任。代理这个案子的,是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的黄明律师。执业至今,他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精准识别证据优势,通过有效组织与呈现,使书面证据的证明力充分发挥。他还能根据庭审情况灵活调整诉请,成功实现维权成本转嫁,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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