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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手房买卖纠纷屡见不鲜。郭女士就遭遇了一场糟心的房屋买卖困境。2016年9月6日,郭女士接手案外人任先生与孙女士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以701万元购买涉案房产。郭女士按约履行,多次联系孙女士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却遭无视。后来郭女士得知,该房产在合同签订前已被法院查封,孙女士也未积极解决查封问题,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郭女士陷入焦虑,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黄晓阳律师接手此案后,首先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他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发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卖方对房产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无查封情况。而涉案房屋因孙女士原因被另案查封,且孙女士未积极通过置换等方式解除查封以继续履行合同。黄律师以此为突破口,深入分析案件法律关系,主张孙女士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郭女士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孙女士支付违约金。
最终,法院采纳了黄晓阳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郭女士与孙女士之间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孙女士向郭女士支付违约金350500元。这一结果让郭女士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她讨回了公道。黄晓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始终以专业的姿态活跃在法律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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