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李建鹏律师正为被告人甲某进行二审辩护,他逻辑清晰、言辞恳切,围绕核心争议点展开论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部分辩护意见,将甲某的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刑期从十年降至五年。
李建鹏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检察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参与办理多起省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2018年,他转型成为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执业13年来,他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刑事辩护类200余件,尤其擅长职务犯罪与经济类犯罪案件。
在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中,李建鹏二审介入辩护。他深入分析案件,提出罪名定性错误,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X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等辩护意见。他通过精细化阅卷、证据链重构、法律适用争议剖析等策略,最终成功推动二审法院将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罪名变更后量刑由十年改判为五年。他在分析此类案件时,会精准把握罪名边界,充分考虑行为中的职务因素,结合在案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论证。
另一案例中,甲某被控串通投标罪。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及法律适用展开深入分析。他提出串通投标的前提不成立,甲无实际投标行为,无危害后果,无贿赂、威胁等非法手段等辩护意见。在庭审中,他重点指出公诉机关未能证明甲与中标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也未能证明甲的行为造成了具体的实际损失。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部分辩护意见,为甲某在量刑上争取到最轻处罚。他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注重对证据链的分析,精准进行法律论证,明确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李建鹏律师认为,律师的职责是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专业立身,精益求精。他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前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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