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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在杭州,原告(女性)与被告(男性)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代持公司23%股份,被告承诺原告年薪保底8万元。20XX年1月原告离职后,被告拖延办理股权变更,还以办理变更为由要求原告垫付7000元,却始终未完成变更。原告多次协商无果。
20XX年,此事陷入僵局时,吴俏俊律师介入。吴俏俊律师自20XX年开始执业,12年时间里累计办理数百起各类案件。他接手案件后,第一件事是精准梳理代持股委托关系。吴俏俊律师毕业于吉林师范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基础扎实。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吴俏俊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第六十条、第三百九十六条、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原告行使任意解除权,要求被告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支付欠付工资并返还垫付款。吴俏俊律师作为钱塘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处理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方面经验丰富。
20XX年X月XX日,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作协议》已解除,原告将持有的公司23%股份归还被告,由被告协助办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工资差额及垫付款合计47713.5元。
吴俏俊律师处理此类代持股合同纠纷时,一贯的事实操作习惯是先精准梳理委托关系,再通过律师函等方式固定关键事实,最后提交完整证据链来证明对方违约,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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