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XX是一位普通农户,他向王某某购买了“金色年华”甜瓜种子用于种植85亩甜瓜,并支付了25300元种子款。然而,种植后却发现甜瓜品种混杂、果形不一、商品率极低,根本无法正常销售,这给韩XX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无奈之下,韩XX委托了新疆函育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钱瑞律师提起诉讼。
钱瑞律师拥有十余年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深耕司法辅助一线。她办理过众多复杂疑难案件,在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此次接手韩XX的案件后,她深知这是一起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庭审中,被告王某某辩称自己仅为中间商,未加工、未加价,责任应由上游供应商承担;还主张鉴定结论未排除种植管理、气候等因素,损失计算依据不足;甚至认为律师费、鉴定费非必要支出,不应承担。这些抗辩给案件带来了诸多争议。
面对这些情况,钱瑞律师充分发挥自己从裁判者视角看案件的独特办案思维。她精准锁定法律关系,明确这是买卖合同纠纷,抓住“卖方需承担质量担保责任”这一核心,排除了无关主体的干扰。在证据方面,她强力固定关键证据,组织了微信交易记录、现场见证材料、司法鉴定报告、银行收款凭证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对抗被告的不实抗辩时,钱瑞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她逐一驳斥被告“中间商免责”“损失系其他原因导致”等观点。对于被告提出的鉴定结论问题,她指出专业鉴定报告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应当被法院采信;对于律师费和鉴定费,她强调鉴定费系维权必要支出,应由被告承担。
最终,法院审理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被告作为种子出卖方,应对种子质量承担直接责任,上游第三方与原告无合同关系,不承担责任。法院采信了专业鉴定报告,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10500元,支付鉴定费30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邮寄费由被告承担主要部分。
钱瑞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务实作风,成功为农户追回全部种植损失和全额鉴定费,有效维护了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及同行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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